马克思论坛第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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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515日上午,中山大学马克思论坛第168期在中山大学哲学系锡昌堂420会议室举办,主办单位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本期论坛主题是“实践哲学传统中的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主讲人为西北大学哲学学院刘宇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龙霞副教授担任主持人。

主持人简要介绍了主讲人。刘宇教授长期深耕实践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研究领域中颇有建树的知名学者。刘宇首先阐明了问题意识,他长期关注亚里士多德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认为二者通常分别被理解为“美德伦理学”和“唯物史观”的代表,似乎分属不同理论传统,但若回到“实践”本身,就可以发现二者在实践哲学框架中具有更深层的关联。刘宇因此提出:以“内在主义—外在主义”作为分析框架,用更大的实践哲学框架来贯通亚里士多德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

在讲座第一部分,刘宇区分了实践哲学的三个层次:实践本体论、实践规范论、实践方法论。实践本体论讨论实践是什么,实践规范论讨论实践应追求什么样的善、正当性和价值目标,而实践方法论则讨论“如何实现目标”。刘宇强调其重点不是一般伦理学意义上的规范问题,而是最接近实践本身的“道路问题”,即实践者在具体行动中通过什么方式实现实践的目的。

在理论框架上,刘宇借助亚里士多德关于“运动”与“实现活动”的区分,提出实践可被理解为两种形态:一种是主体自身功能的实现,偏向内在活动;另一种是主体改变外部对象、处境和世界的活动,偏向外在改变。由此形成“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区分:内在主义强调通过改变灵魂、品德、理性、意志等内在因素来实现实践目标;外在主义则强调改变制度、生产关系、社会条件、历史处境等外在因素。二者又分别区分为强弱两种形态,形成四种典型的实践路径,即强内在主义、强外在主义、弱内在主义、弱外在主义。

随后,刘宇以四位思想家代表四种实践路径:

第一,苏格拉底式的强内在主义。这种路径把内在德性、理性和智慧视为幸福与实践成功的充分必要条件,强调“德性即知识”、理性自制、灵魂对肉体的支配以及对外部命运的服从。斯多亚派和儒家传统中的某些思想也被归入这一脉络。其问题在于,强内在主义对主体提出过高要求,容易把外部障碍悬置起来,最终可能走向自我牺牲或悲剧性结局。

第二,亚里士多德的弱内在主义。亚里士多德不同于苏格拉底式的纯粹内在主义。他承认幸福主要在于合乎德性的灵魂实现活动,但同时认为身体、财富、友爱、城邦、政体、运气等外在善也是幸福生活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以德性为核心,但不完全排除外部条件。刘宇指出,这一路径的问题在于,它虽然注意到外部条件,却仍以德性教化和城邦立法为中心,对不良制度、腐败城邦或现实政治秩序的重建缺乏足够的实践方法论说明。

第三,马基雅维里的弱外在主义。马基雅维里代表现代实践哲学的转向,即从古典德性论转向对现实政治条件、时势、权力、人民和历史经验的操作。他不再主要追问灵魂如何完善,而是追问在混乱现实中如何建构政治秩序。刘宇将其概括为弱外在主义:外部条件、命运和时势具有先决意义,但行动者仍需具备实践智慧、勇气、历史知识和组织人民的能力。其优势在于贴近现实,问题在于容易弱化内在道德品质,走向反道德主义。

第四,马克思的强外在主义。刘宇认为,马克思在伦理目标上与亚里士多德有相通之处,都关注人的自由活动和好生活;但在实践路径上,马克思拒绝通过单纯修身或意识改变来实现解放,而是强调消除私有制、异化劳动、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等外部障碍。换言之,马克思把人的内在善的实现主要寄托于外部社会条件的变革。因此,刘宇将马克思理解为强外在主义的典型:外在条件不只是辅助因素,而成为决定性因素。

在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路径的进一步讨论中,刘宇指出,恩格斯试图通过“总体性知识”与“联合起来的生产者”来解决社会变革问题,但这种全知主义路线存在困境:理论上似乎可以获得总体知识,但行动者一旦进入实践,就不可能站在世界之外全知地掌控整体。列宁的先锋队与灌输理论试图连接知识与行动,但也带来了知识分子、政党与群众之间的张力。卢森堡等人则批评这种知行分离可能压制群众主体性。

最后,刘宇回到“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是否可以在实践中融通”的问题。刘宇认为,强内在主义和强外在主义都存在偏执:前者过度强调自我掌控,无法有效处理外部障碍;后者过度追求总体性知识和外部掌控,最终可能转化为绝对意志主义。相对而言,弱内在主义和弱外在主义更具有实践可行性。外部条件相对充分时,可以侧重内在品质的提升,即适用弱内在主义路径;外部条件恶劣或不足时,则需要优先改造外部条件,并在实践过程中培养主体能力,即适用弱外在主义路径。

刘宇在结论部分提出,应从“复杂实践”角度理解现实行动。简单实践类似制作活动,计划、过程和结果相对直接;复杂实践则充满异质性、转折、失败、反馈和重新理解。理解复杂实践,需要呈现实践过程、分析矛盾关系、把握转化的开放性,并将实践者置于情境、角色、情节和叙事之中。刘宇最后强调,文学和历史材料中包含丰富的复杂实践经验,实践哲学应当从这些材料中提炼理解复杂实践的模型。

持人龙霞感谢刘宇的精彩讲座,认为讲座以“实践与制作”的区分为出发点,提出“内在主义—外在主义”的分析视角,清晰勾勒了从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到马基雅维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实践哲学史光谱。她指出,这一框架为理解哲学史提供了富有创新性的视角,论述清晰、深入浅出,内容充实,使人深受启发。

随后,在场师生围绕报告中的“内在主义—外在主义”分析框架展开提问,问题主要集中于五个方面:其一,强、弱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四种类型是否都构成某种完备性理论,以及其取得支配地位后是否会产生类似弊端;其二,将马克思界定为“强外在主义者”时,如何理解《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人的类本质、内在潜能与外部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其三,康德、黑格尔、阿伦特等思想家能否纳入这一框架,以及外在主义是否需要根据历史过程、主体层次和实践范围作进一步细分;其四,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中的实践主体究竟是个人、组织、政党还是历史总体,以及历史叙事能否成为现实实践的筹划方式;其五,“内在主义—外在主义”二分相较于主体与客体、自由与自然、理性与感性等传统二分框架的理论优势、适用边界和前提基础。刘宇教授围绕规范性前提、人的潜能与现实性、历史叙事的实践意义、现代组织化行动以及该框架的结构性功能等逐一作了回应。

中山大学哲学系徐长福教授指出,刘宇提出的“内在主义—外在主义”框架具有较强的体系性、包容性和解释力,能够统摄实践哲学史中的诸多问题,是实践哲学研究中难得的成型理论方案。本次讲座对于学术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表明实践哲学事业“后继有人”。徐长福还强调,实践哲学研究不能停留于零散议论,而应建构总体框架,以引领具体研究。他主张在全国乃至全球学术分工格局中加强合作,坚持实践哲学的正向价值追求,不在复杂的思想环境中迷失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