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国际前沿讲坛”第4季第8讲
2025年5月19日下午,由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以下简称“马哲所”)、中山大学哲学系和广东哲学学会共同主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国际前沿讲坛”第四季第八讲在锡昌堂420举行。本期讲座题为“什么是集体行动?社会行为和参与行为”,主讲人是贝尔格莱德大学的佩塔尔·博亚尼奇(Petar Bojanić)教授。中山大学马哲所暨哲学系张笑夷教授担任与谈人,讲座由中山大学马哲所暨哲学系助理教授张米兰主持,中山大学哲学系硕士生樊宸担任学术翻译。
讲座开始前,张米兰向主讲人博亚尼奇教授表示欢迎,并向现场师生介绍了本次讲座的主讲人和与谈人。主讲人佩塔尔·博亚尼奇教授是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与社会理论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前所长。他主要研究政治哲学,对制度和集体行动理论、暴力和战争伦理、犹太政治传统以及建筑哲学等有深入的研究。与谈人张笑夷教授西方马克思主义和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研究,近年来主要关注马克思资本主义批判的当代阐释和马克思主义伦理学。
讲座伊始,博亚尼奇向在场听众解释了本场讲座主题的必要性,应当如何定位其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位置。哲学家需要思考行动的正当性,本场讲座正是对行动正当性的探讨。今天我们讨论集体行动或集体行动的主体,而集体行动的主体又与无产阶级相关联今天依然应当结合成无产阶级这一集体行动的主体,进行集体行动,以改变某些不正确、不公正的现状博亚尼奇引用了一位美国女性主义者的话说明集体行动在今天的重要性:“只有一个人时,我无法改变任何事;但当我们团结在一起时,我们能改变许多事(As one, I can change nothing; but if we are together, we can change many things.)。”行动在今天的意义就在于改变事实,而本次讲座的核心在于,如何为共同体、为集体、为公意而行动,以改变事实,创造新事物。广州是一个开放的城市、一个不断创造新事物的城市,这就是今天讨论集体行动的原因。今天的中国哲学工作者也处于这种开放中,他们需要阅读欧洲文献,运用来自欧洲的哲学概念创造中国自己的新理论。哲学不是某种语言,哲学在诸语言之间,因此今天讲座的核心概念需要被翻译,并通过翻译成为今天中国哲学思考的一部分。
随后,博亚尼奇解释了讲座讨论的三个核心概念:机构、参与行动和反机构。机构(institution)的拉丁语词根stitutio的含义是“保持不动”,与拉丁语中的“身份(status)”一词同义;这意味着,机构能在长时段中保持稳定性,它包括长期不变的制度和处于制度中的人。机构是许多行动者在固定规章下的结合,良好的机构激发行动者不断采取参与行动。参与行动(engagement acts)是能改变既有机构的行动,“参与”源于法语词Engagement。为他人而努力的行动即投入行动,而当他人受惠于无偿的参与行动时,处于心存感激、希望回报的处境,这种处境在法语中称为gage。因此,gage不是义务,而是情感状态,为他人奉献的参与行动将创造这种情感状态,从而吸引更多人投入到参与行动中来。反机构是与机构对立的机构,例如,非政府组织、公司或协会。
接下来,博亚尼奇进一步讨论了社会行动(social acts)的概念。行动的作用是改变事实,社会行动是涉及众多人及其互动的行动。社会行动这一术语的发明者是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和莫斯,对于莫斯来说,社会行动意味着牺牲。但是,需要更进一步讨论的是现象学传统中胡塞尔和莱纳的社会行动。社会行动不能是伪装的,必须有真实的发出者和接受者。莱纳和胡塞尔最大的分歧在于,莱纳认为在心中向神祈祷属于一种社会行动,因为它具有发出者和接收者,而胡塞尔认为这不属于社会行动,因为接收者永远不会回复发出者。胡塞尔对社会行动的解释说明了社会行动如何促成新的机构。根据胡塞尔的观点,社会行动将促使参与者将结合成更高的“统一体(Einheit)”。博亚尼奇还特别提到了关于参与行动的唯一文献来自坎普(1973. Théorie de l’engagement, Vol. 1 Pathétique de l’engagement. Paris: Seuil.),这一文献强调了参与意味着向他人靠近。共产主义即发生在向他人靠近的时刻。在此基础上,博亚尼奇分析指出,参与行动是一种超越契约义务的、能够改变现存机构的社会行动。在采取参与行动时,行动者通过为他人奉献和牺牲的行动,激发了他人模仿同样行动的内在动力,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参与行动的链条中。这种涉及众多行动者协作的参与行动是一种社会行动,它将塑造一套协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新制度,从而造就新机构。
与谈人张笑夷梳理和总结了博亚尼奇的讲座内容,就“institution”“engagement”等概念与在场同学做了进一步沟通,解释了翻译文本对这些关键概念结合上下文做出的具体处理。她认为,就“如何创造更有活力的机构”问题,博亚尼奇使用“engagement”这个概念是为了强调“相互回应”(reciprocal response)的内涵,包括他引入胡塞尔关于社会行动的观点更清楚地表明,他强调参与行动超出承诺的界限,虽是外在力量引起的,但最终是互相回应,为了共同目标而进行的创造性活动才能产生机构的创造性力量。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马克思文本中对19世纪法国和德国不同的历史性的分析。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提到,“在法国,一个人只要有一点地位,就足以使他希望成为一切。在德国,一个人如果不想放弃一切,就必须没有任何地位。在法国,部分解放是普遍解放的基础。在德国,普遍解放是任何部分解放的必要条件[conditio sine qua non]。在法国,全部自由必须由逐步解放的现实性产生。在德国,必须由这种逐步解放的不可能性产生。”这也为我们理解参与行动的“土壤”提供了启发。此外,张笑夷还提出,南斯拉夫实践派的哲学家主张自我决定(self-determination),这是他们关于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和社会行动的核心概念之一,而博亚尼奇在讲座中将参与行动描述为适度暴力(modest violence),这其中存在着张力。
鉴于讲座时间所限,张笑夷把提问和对话时间留给到场的同学们。第一位同学的问题是教授提到的社会行动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具有某种相似性,教授是否从哈贝马斯那里获得过启发。另外,教授提到朋友与同事是有区别的,那么在共产主义团体中,人们的关系更接近朋友还是同事?博亚尼奇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哈贝马斯的理论对哲学研究来说是重要的,哲学研究需要了解他人、与他人交流,然而,首要的问题在于善意,善意并非道德义务,人们没有义务在交往中保持善意,但在参与行动中的确存在着善意。善意是将交往理论与参与行动区分的关键。他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共产主义中并不存在同事(colleague),人们彼此互称同志(comrade)。苏联时期,人们会使用三个含义不同的俄语词来表述朋友关系。第一个词是друг,意为朋友;第二个词是брат,意为一个友善的、创造友善氛围的人;第三个词是товарищи,表示一起工作的人。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在党的内部如何描述不同程度的朋友关系仍需进一步考察。第二位同学提问,如果通过参与行动成立了一个新团体或新机构,它是否需要使用一定程度的暴力来维持?博亚尼奇认为,新团体的问题非常重要。团体永远处于改变之中,团体中的行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共同合作,产生人际间的关系并分享合作。如果把团体的这种不断变化视为新团体的产生或新团体的维持,那么维持新团体首先需要的是共同的事业而非任何程度的暴力。马克思有一项这样的事业,即为共产主义奋斗的事业,他运用创造力与实践,激励了周围人,这项共同的事业凝聚了共产党这一新团体。
鉴于讲座时间所限,张笑夷把提问和对话时间留给到场的同学们。第一位同学的问题是教授提到的社会行动与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具有某种相似性,教授是否从哈贝马斯那里获得过启发。另外,教授提到朋友与同事是有区别的,那么在共产主义团体中,人们的关系更接近朋友还是同事?博亚尼奇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哈贝马斯的理论对哲学研究来说是重要的,哲学研究需要了解他人、与他人交流,然而,首要的问题在于善意,善意并非道德义务,人们没有义务在交往中保持善意,但在参与行动中的确存在着善意。善意是将交往理论与参与行动区分的关键。他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是,共产主义中并不存在同事(colleague),人们彼此互称同志(comrade)。苏联时期,人们会使用三个含义不同的俄语词来表述朋友关系。第一个词是друг,意为朋友;第二个词是брат,意为一个友善的、创造友善氛围的人;第三个词是товарищи,表示一起工作的人。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在党的内部如何描述不同程度的朋友关系仍需进一步考察。第二位同学提问,如果通过参与行动成立了一个新团体或新机构,它是否需要使用一定程度的暴力来维持?博亚尼奇认为,新团体的问题非常重要。团体永远处于改变之中,团体中的行动者在这个过程中共同合作,产生人际间的关系并分享合作。如果把团体的这种不断变化视为新团体的产生或新团体的维持,那么维持新团体首先需要的是共同的事业而非任何程度的暴力。马克思有一项这样的事业,即为共产主义奋斗的事业,他运用创造力与实践,激励了周围人,这项共同的事业凝聚了共产党这一新团体。
最后,张米兰感谢了博亚尼奇深入浅出且引人入胜的讲座。讲座结束后,部分师生又就博亚尼奇的相关著作、德里达来访中国时的一些观点等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博亚尼奇表示,中山大学以及马哲所和哲学系师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是讲座中的交流互动还是讲座之外的对话和探讨,他都感受到了这里的师生对欧洲思想家和理论的深刻理解以及良好的哲学素养。他对张笑夷和樊宸对他讲稿全文的深入理解和关键概念的恰当翻译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提出希望进一步加强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与社会理论研究所与中山大学马哲所和哲学系的深入交流与学术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