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创新论坛·“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30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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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4日上午,“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三十讲“单位”,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锡昌堂103讲学厅举行。本期讲座由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田毅鹏教授主讲,中山大学人文学部副主任、哲学系吴重庆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吴重庆教授谈到,田毅鹏教授长期致力于“单位”研究,田教授对“单位”在社会各层面的深远影响有着切身体认。吴重庆教授进一步指出,“标识性概念”不仅源自中国思想传统,也孕育于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历程。“单位”与“集体”一样,是理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城市与农村社会构造的标识性概念。

一、“单位研究”的起源及研究基调

田毅鹏教授首先指出,“单位”作为一个极具拓展性与复杂性的概念,其问题意识源于中国特有的制度实践。他区分了广义与狭义的“单位”,强调其与多种制度相互嵌合,具备强大的社会解释力。

进而,田毅鹏教授梳理了学界对“单位研究”的两条线索:第一条线索源于“中国研究”(China Studies),特别是海外的“共产主义中国研究”领域。以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傅高义(Ezra F. Vogel)、华尔德(Andrew Walder)、裴宜理(Elizabeth J. Perry)、安舟(Joel Andreas)等为代表的学者,从组织研究、制度研究与文化研究的视角,持续追问:共产主义社会的内在构成及其运作逻辑究竟是什么?他们的研究范式经历了从“极权主义”到“多元主义”,再到华尔德提出的“新传统主义”(Neo-traditionalism)的演变,试图解释在国家社会主义体制下,独特的制度性依附与权威关系如何形成。田毅鹏教授特别指出,华尔德的研究被视为“单位研究”的起点,其创新在于跳出“极权—多元”的二元对立,提出“庇护主义”分析路径,并从国有企业这一微观组织切入,展现出独到的学术眼光。

第二条线索则生发于中国本土学界对计划经济时代的批判与反思。以路风、李路路、李汉林、张静、杨晓民、刘建军等学者为代表,他们立足中国自身的社会转型经验,对“单位体制”的起源、形成、运作机制及其社会后果展开深入剖析。田毅鹏教授认为,这两条线索——一外一内,一为观察解释,一为内在反思——在学术场域中交织互动,共同奠定了单位研究的基调:既具有批判性的审视,亦致力于解释性的构建,并始终强调中国社会经验的特殊性。

二、对“单位”的界定:制度、组织与资源

如何准确把握“单位”的内涵?田毅鹏教授从多重视角进行了界定。他首先引入“单位体制”概念,援引路风与刘建军的观点,指出其指涉整个社会依靠单位组织形式运转的结构性特征。田毅鹏教授强调,“单位体制”不仅具备控制功能,更具有社会动员与矛盾化解的能力,其影响延续至今。

在“单位制度”层面,他重点引用李汉林的界定:“单位之所以被看作一种制度,是因为它是在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和机构形态。”

就“单位组织”而言,田毅鹏教授借鉴李猛等学者的研究,将“单位”提炼为一种“德治性再分配体制内的制度化组织”。其制度化基础包括:国家作为资源的唯一或主要提供者、组织领导者由上级决定、结构科层化与功能科层化相分离,以及成员的永久性就业(“铁饭碗”)。这一定位深刻揭示了单位体制内部资源依附、人格化支配与制度仪式化并存的复杂特性。

三、单位如何表征中国社会?

在概念界定基础上,田毅鹏教授从历时性角度梳理了“单位”的历史脉络,主张将其置于中国长时段历史中审视,以理解其深层的文化与社会逻辑。他勾勒出宏观的历史序列:封建社会(宗法血缘)—(秦以后)郡县社会(皇权-家产官僚制)—(1949年后)单位社会(现代多民族国家的组织化)—(改革开放后)后单位社会(转型社会)。这一脉络展现了中国国家对社会进行整合与组织化的持续努力。

在单位制与中国千年传统方面,田毅鹏教授以河南刘庄史来贺的个案,说明传统乡村领袖与现代政经负责人角色的融合。他认为,孟子的“井田制”构想——“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虽为理想蓝图,但其蕴含的“公私”格局、集体劳作与秩序观念,为后来的集体化组织生活埋下伏笔。

在单位制与中国百年传统方面,田毅鹏教授指出,近代中国面临民族与社会矛盾深重的“百年散弱”局面。从梁启超感慨国人“知家族而不知国家”,孙中山痛心于“一盘散沙”,到梁漱溟、潘光旦批判社会松散,核心问题是如何将民众凝聚为现代民族国家力量。毛泽东“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的号召,成为“单位制度”重构的直接动力。

田毅鹏教授特别分析了苏联经验及模式的影响,强调这是一个“苏联化”与“去苏联化”复杂博弈的过程。美籍学者卞历南在《制度变迁的逻辑》中指出,解放后的计划经济与国企制度在治理结构上可追溯至19271945年间的国企雏形,而国民党当时模仿的正是苏联模式。中国对苏联模式的借鉴并非始于1949年。“一长制”原则在建国初期的东北率先采用,但其后经历了从《共同纲领》规定的“厂长领导之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到华北探索党委领导体制,再到1954年推行“厂长负责制”的反复。1956年,“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最终确立,标志着单位内部基本格局的形成,也证明中国有“单位”而苏联无“单位”。这一“去苏联化”过程,体现了单位制形成中的主体性选择,为“单位研究”理解中国道路提供了关键论据。

四、单位社会的“结构装置”及其变迁走向

田毅鹏教授进一步分析了单位社会的结构特征,提出“三条线”框架:主线为“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管理体系;辅线为“国家—街居—个人”这一以“单位外人群”为对象的管理体系;横向则存在“跨单位组织”的联结体系。他以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为例,说明单位不仅是制度概念,也是一种空间实体与社会结构。厂区与生活区融为一体的格局,构成了集生产、生活、治理、教化于一体的“单位共同体”,物理性地将个体嵌入国家组织网络。单位的“全能化”特征体现在组织大型化、党政双重体制、社会动员机制与福利依赖体系等方面。

对于单位社会的历史评价,田毅鹏教授指出其三重积极功能:实现空前社会整合,将“一盘散沙”的民众纳入组织化轨道,奠定现代国家建构的社会基础;支撑特定时期的工业化战略,在资源稀缺状态下集中动员,加速工业化进程,为后续改革积累物质基础;塑造独特的社会伦理与文化,通过单位伦理调控人与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基本稳定。

当然,单位制也存在明显弊端:“软预算约束”问题,企业生存依赖于官僚协调而非市场竞争;缺乏有效管理监督;国企社会成本高昂,导致功能内卷化与人员过密化。

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单位制发生深刻变迁。学界出现“单位终结论”与“后单位社会”的讨论,核心是“去单位化”过程,即社会功能从单位向社区转移。然而,更准确地描述或许是 “单位制度的隐形化” 。如柴彦威等学者所指,单位作为正式制度虽已弱化,但其逻辑、关系网络与行为模式仍作为非正式制度,以隐蔽方式持续作用于中国城市社会。单位制变迁的复杂性常被低估,其制度遗产仍深嵌于当下社会结构之中。

讲座最后,田毅鹏教授援引沟口雄三的“基体展开论”与柯文“在中国发现历史”的方法论视角,强调“单位”是读懂中国社会的关键词与锁钥。理解“单位”,对把握体制内/外身份变迁、单位演化与社会活力释放具有重要的镜鉴意义。

五、评议与交流

讲座结束后,吴重庆教授指出“单位”作为一个“标识性概念”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国企改制以来,一直都是学术研究的热点。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必要重访“单位”研究。一直以来,“单位”都被认为是“低效”“束缚”的代名词。田毅鹏教授对“单位”的研究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单位”的价值。

有同学问:其一,一五期间,一汽建立产业工人入住的“大屋檐”工人新村,对于单位的形成有何意义?其次,如何把“单位”的优势转化到现代企业管理中去。田毅鹏教授回应道,从访谈的情况看,一汽“大屋檐”工人新村的建立标志着工人阶级在企业主人翁地位的实现,为单位的形成提供了社会空间基础。其次,国企市场化问题确实是一个难题,而学界对这个问题一直都在持续讨论和研究。通过“抓大放小”改革,央企努力减少冗员,压低社会成本,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效率,但仍需持续加强。另一方面也要积极从开拓市场的角度进行改革。

第二位提问者提出:改革开放后虽然对单位展开了系统的改革,但“单位”仍然表现出明显的延续性,这对改革开放的深度有何影响?田毅鹏教授回应道,其实单位现象从其发生之时起,便不是一个地域性的“个例”,而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总体性现象及问题。“单位”的发生及延续带有一定的必然性。这既有来自传统思想的路径依赖,也与冷战背景和中国发展资源总量不足密切相关。我们必须以高度组织化、高度集中化的形式加以应对。其二,但当下延续的“单位”已非彼时之“单位”。为了克服单位体制带来的效率及活力困境,我们必须走“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虽然在改革的道路上会经历阵痛,但是由于现代化问题的复杂性,没有一味“妙药”能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只有不断地研究探索、不断地改革才能使“单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焕发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