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创新论坛·“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28讲
2025年6月23日下午,“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二十八讲“天理”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锡昌堂103讲学厅举行。本期讲座由北京大学哲学系杨立华教授主讲,中山大学人文学部主任、哲学系陈少明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之前,陈少明教授对杨立华教授作了简要介绍,称其在庄子哲学、魏晋玄学、宋明理学等领域潜精研思多年,为当下中国哲学的创作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陈少明教授表示,标识性概念既包括从日常生活中提取的概念,也包括一些经过哲学家阐述、制作,从而进入日常生活,形成广泛影响的概念,而本次讲座所要谈论的“天理”正属此类。相信通过杨立华教授的讲述,能让在座师生于 “天理”之奥蕴有更深刻的体认。
一、“天理”之为概念的标识性
“凡是可称为概念的,必须要有确定性,有确定的内涵。文明中的核心概念,必须要对经验具有统摄力。”杨立华老师在讲座一开始,便清晰给出了自己对于“概念”的独特见解,他认为核心概念的统摄力正体现在它可以实现差异性杂多的统一,但与此同时,这种一致性又不会消除差异性本身。受上世纪六十年代法国思想的影响,当今世界文明的发展,呈现出去实体化、去整体化的倾向,我们在解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以至于过分突出经验的重要性。但只要稍加反思便可发现,如果抛弃了概念的确定性,经验的丰富性又如何能产生有效的思想结构?更为重要的是,所有看似解构的方式,其本质仍是一种结构,当你自以为破除了一个强有力的概念时,一个新的强有力的概念已悄然出现。
杨立华老师认为,在现代社会,重构概念系统已然成为“必须”之事,而寻找中华文明中的标识性概念正是其中的关键一步。但究竟何种概念可以称为标识性概念?杨老师给出了他的界定:第一,要有中国古典渊源,使我们的思考能够接续中国固有思想的脉络;第二,要有当代鲜活的使用,亦即在当代社会生活中仍然具备统摄力。
由此反观“天理”这一概念,“理”或“天理”在古今的语境中具有连续性,“理”最初指向的是文理,而它作为动词又具有治理的内涵,《说文》云:“理,治玉也。”即打磨玉器,使其呈现出内在之文理,故其动、名二义,实在交融。若进一步细窥古今对于理字的使用,便可发现一如管理、治理、经理、打理一类语词,其中理的意涵在古今大体一致,人在日常生活中长挂嘴边的“道理”二字,亦深刻透显出一个事实,即“理”至今遍布于我们所有的思想和感受之中,不容忽视。
二、从 “理” 到 “天理” 的思想嬗变
阐明了“天理”这一概念的贯通性后,杨立华老师详细梳理了“天理”这一概念逐步具备统摄力的过程。天理最早出现于《庄子·养生主》,即庖丁解牛中所谓“依乎天理”,但这里的天理主要指自然结构,与后世用法并不相同。杨立华老师指出,两宋道学“天理”概念的直接来源是《礼记·乐记》(“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其天理、人欲对置的思路亦由此打开。而宋明理学之所以要提出“天理”的概念,最直接的原因是与佛老,尤其是佛教思想对峙。儒家批判佛老的风气自韩愈始,然而韩愈对于佛教的批判,主要聚焦于政治、经济问题,对其“价值”的思考并不充分,由此生发的攻击佛老之策略,亦不过是一种依托强制力的摧毁(“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
但是,“思想问题不能只依靠强制手段,我们终须以道理对峙道理”。杨立华老师如是说。所以当历史的车轮行至北宋,新的儒学复兴,儒统并起,尝试以各自的思路重立儒学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北宋道学在彼时实际处于弱势地位,相较于王安石、司马光、三苏一众人杰,北宋五子(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的影响并不似如今看来这般广大。然而有趣的是,到了两宋交际之时,几乎所有的儒学脉络均归本于五子之学,原本势弱的道学逐步成为了正统。个中原因一言以蔽之,北宋道学真正理解了时代的问题,承担了时代责任——为儒家之价值确立哲学基础。唯其如此,才可真正有效地对抗佛老。
具体而言,佛教的核心问题是解脱,认为一切的苦都来源于执着,故要消去执着,而破执着之首要,又在破执着的主体(我执),进而破执着的客体(法执),由此形成对于世界为“虚幻”的认识,一切实有的本质为空。而北宋道学的关键努力,彼时要通过论证宇宙人生之实有,以对抗佛老之虚无。北宋道学多以太极为实体,所有事物均以实体为根基。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指出,阴阳既分以后,太极寓于阴阳之中,所以朱子在解释太极与阴阳关系时表示,太极“不离于阴阳,不杂于阴阳”,二者不一不二,既不割裂,亦不可混同,也即对立的两体和普遍的本一。而对于这个“一”,周敦颐将其称之为“诚”,张载则说这是“神”,而程子说这是“理”。这三者的区别在于,“诚”虽然凸显出了实有,但少了鼓动、发动之义;“神”固然有充足的鼓动、发动义,却又弱化了实有义,唯有一个理字,既有文理之实有,又有“使文理显现”的动词义(发动义),故可即实有即发动。杨立华老师表示,二程点出“天理”,又经朱子发扬,终成为中国乃至东亚恒久的精神基础。
三、所以然与所当然
天理之跃升,至此已有了清晰的轮廓,然而天理之内涵又究竟该作何解?朱子在《四书或问》中说,万事万物“莫不有以见其所当然而不容已,与其所以然而不可易者”,杨立华老师认为,这可看作是对天理的界定。自程子以“所以”强调性地区分形上、形下,“所以”和“所以然”就成为天理概念的基本内涵。但“所以”在朱子哲学话语中的使用仍显含糊,“所以然”更多地指向道德行为背后的根据。“所以然”既然是知的内容,其中虽然包涵对天理的认识,但天理并不依赖于人的认知,所以不能说天理就是万物的所以然。不过“所以然””有时也被表达为“所以当然”,故可从“当然”出发探索天理义涵。
杨立华老师表示,所当然所讨论的其实是“应然”,而“应然”便是一个价值选择的问题。但朱子又强调这种应然是“不容已”的,不容已大体有两种含义,一是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二为义所当行的不得不为。由此产生的问题是,“所当然”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之间,亦即应然与必然之间如何才能统一?
杨立华老师指出,在当今的语境之中,必然和应然是对立的,然而在道学的思路中,天理的内涵恰是必然和应然的统一,因为此处所谈论的必然,并非在经验世界谈论,而是在主体决定性的自主层面讨论。简言之,经验世界的规律性关联并不具备普遍必然性,一切只能归属于或然,没有人可以做到想做什么便必然做到什么,但人只要决定不做什么,便一定可以不做。所以大写的人格实为一大写的“不”字,如孟子所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因此,只有在绝对道德主体自主的层面,我们方可以通过否定义建立必然,从而实现必然与应然的统一。
四、理与一的关系
基于对所当然的分析,杨立华老师认为,必然与应然的统一指向的是一个普遍的、绝对的、无限的理体或实体。但此绝对的、形上的实体又如何转出形下的世界?这便需要从理气的关系层面进行理解。在朱子思想中,理是天地生生不已的根本,由此便自然产生了“理生气”这样一种理论表达。然而细察朱子文本,“理生气”类似的表达统共不过两三次,更符合朱子思想的表达实为“理必有气”。换言之,天下并无“孤露”之理,理呈现出分别的趋向。但趋向终归是趋向,作为真正意义上形上的理,其实际内涵只是一而已。
对于“理即是一”这一结论,杨老师给出了自己的论证,首先,理作为一切事物的根源、根据,必定是普遍者;普遍者必定是无限者,否则便意味着有物在其之外,构成对理的限制;普遍者、无限者必是绝对者,所以理体作为普遍者、无限者、绝对者只能是一。而此所谓“一”,又可从所有事物的自我维持中得到理解,即一切存有都倾向于自持,具有自同一倾向。牛顿第一定律指出,当一事物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时,如果没有外力施加,它将永远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这正意味着一切事物都倾向于维持自身的现有状态,事物的惯性实际上就是一种自同一倾向,世间万物均不可避免。
如果再将视野放置整个大化流行之中,观照世界宇宙的整体,我们又可发现,不变的只有恒常变化。但是一旦恒常变化是不变的,便依然透露出“维持”的意味,因为维持恒常变化,就是在维持同一。但是杨立华老师强调,由于宇宙万物处于永恒变化之中,生生不息,故一切所谓维持终将无法维持,而自同一也便只能是一种倾向。
最后,杨立华老师简明扼要地为讲座做了总结。他表示,在当代中国哲学的努力中,“理”仍然是最具思想和统摄潜能的基本概念,而欲使此潜能再次成为现实,还需要无数哲学工作者充分释放其内在的义理空间,并不断地对其再赋义。
五、交流互动
讲座结束后,陈少明教授分享了自己听讲座的感受,他认为通过杨立华教授的讲述,我们更可确信,作为一个具有哲学意义的标识性概念,天理二字一字不可轻动,无可替代,因为其不仅承载了历史的厚重,更是广泛而深入地影响了我们的思想。试想,如果“理”字从世间消失,那我们亦将随之失去思考的能力。
接续着陈少明老师的总结发言,在场师生也一一向杨立华老师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其一,天理是否包含公理这个概念,从天理世界观到公理世界观的转化又如何影响中国哲学?其二,《道德经》中言:“道乃久,没身不殆”,那为何不言道理,而言天理?其三,如今的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已经可以将很多数据进行充分且有效的分析,这样一种模型和天理之间又有怎样的关系?其四,黑格尔认为基督教思想中蕴含了个体性的概念,那么从朱子理的概念中是否能打开追求个人自由的视域?其五,宋明理学中的天理和孔子所言天命之间又有着怎样的关联?
对于老师同学们的感受和问题,杨立华教授给出了他的回应与总结。针对第一个问题,他认为在天理当中本身就含摄着公理的可能性,虽然我们不能说天理必然产生或演化出公理,但天理的普遍性,已然说明了其含摄公理的可能性。
而对于第二个问题,杨立华老师表示,天理和道理实际基于不同的经典传统,天理的文本来源是《礼记》,不能轻易忽视不同传统之间的差异。
至于人工智能,杨老师表示,当下人工智能发展迅速,我们对于其能力边界的掌控也越加不稳定,目前极端的说法是认为人工智能可能会成为具有独立意识的智能体,对此我们也无从断其正误,只可从当下直面之现实考量,人工智能暂且还只是工具,所以人类目前所要思考的,仍然是如何正确使用工具。
谈及第四个问题,杨立华老师表示,文明差异之关键,正在以不同眼光看待世界。西方文明有上帝,故其追求在彼岸,由此岸玄想彼岸,便生出诸多假设。而中华文明中没有创世神,所以格外重视“实”,并无过多假设,这是中西文明根本上的不同。由此反观所谓个体的问题,须知儒家也讲个体,甚至最讲自我。陆九渊言“收拾精神,自作主宰”便可作一明证。只不过儒家的个体、自我总是在与他者的关系之中,所以儒家的个体是承担意义上的个体,而不是摆脱意义上的个体,个体性并非现成,而是需要成就。在我们的文明中,一个没有一以贯之的精神旨趣的人,如何能侈谈个性?故而中国所谓自由,或可改作由自,即自作主宰,方可谓之自由。
最后,对于天理与天命的关系问题,杨立华老师认为,就程朱的思想来看,天命天理本自一贯,但又不可判作同一。因为天命之为天命,正在于不可选择,故从禀受、被赋予、不得不的角度而言,就是所谓天命;从我禀受为自己本性的角度而论,便是我内涵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