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创新论坛·“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21讲
2025年3月5日下午,“标识性概念”系列讲座第21讲“集体”在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锡昌堂103讲学厅举行,本期讲座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教授主讲,中山大学人文学部主任、哲学系陈少明教授主持。
陈少明教授在开场白中表示,“标识性概念”涵盖了很多个领域,有些词可能偏重于某一个领域,有些词涵盖面比较广。本次的“集体”一词就属于后者,它既可以是讨论人,描述人与人关系的一个词语,也可以是关于社会制度的,还可以是关于伦理学乃至心理学的。集体,是研究我们现代中国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卢晖临教授长期从事中国社会尤其是农村问题的研究,并基于田野调查出版了众多著作,他今天的报告将从社会学角度出发,进一步加深我们对于“集体”这一概念的理解。
卢晖临教授在讲座伊始,以一段话作为整个讲座的开篇:“在中国,有一种组织,叫‘集体’,在中国的行政和专业层级中,找不到它的位置。它在事实存在六十多年后才获得组织登记证和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成为所谓的‘特殊法人’。在农村改革之后的今天,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中,它似乎举步维艰,但又拥有惊人的能量,蕴藏着无限作为的可能性。”这一段话开宗明义,直接指出本次讲座的“集体”概念实质上是指向了“农村集体”这一具体制度。卢晖临教授例举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业与村庄打交道的案例,展现了农村集体在某些情况下所具有的强大能力。另外又举了中国华西村和中国长江村的例子,展示了农村集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既然农村集体如此重要,那么应该如何认识农村集体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呢?在接下来的讲座中,卢晖临教授从“集体时代的集体”“后集体时代的集体”和“集体对当今和未来中国社会的影响”三个角度,深入浅出地回答了上述问题。
一、“集体时代的集体”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这十个字,是卢晖临教授对于“集体时代的集体”的无限感慨。在历史的长卷中,中国农村集体制度的兴衰轨迹,犹如一幅浸透时代墨色的水墨画卷。这场肇始于1953年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制度建构,在初级社与高级社的嬗变中渐次铺展。农村集体制度作为农业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在1950年代中期至1980年代,在中国快速兴起并影响了全国的农民。
然而,这一制度也在短时间内迅速消亡,从1978年小岗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村集体制度在短短三四年内被彻底改变,人民公社的架构也随着1983年关于政社分开撤社建乡的规定而消亡。那个曾经统摄农村几亿农民生活至少二十年的人民公社时代,最终在制度转型的惊涛中化作历史的云烟。
(一)“集体时代的集体”因何而兴?
那么“集体时代的集体”因何而兴?卢晖临教授认为,不同的视角下人民公社的兴起,或许有着不同的原因。我们过去强调较多的可能是“推动工业化”这一原因,但是另外一个原因,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可能往往是会被忽略的。人民公社的形成和建立涉及多重角度,主要目标包括推动工业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个角度。今天我们更多地看到的是它的工具性目标,而他本身对于农村生活条件和面貌的改善,因为没有达到最初预期的效果所以这一目标经常被人们忽视。虽然国家意志在中国的合作化运动中扮演了核心角色,但是农民自下而上的意愿和改变命运的渴望同样不容忽视,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社制度的快速推广。卢晖临教授引用了自己的著作《通向集体之路》中的观点,进一步强调“农村集体”离开国家强制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没有农民自下而上力量的呼应,很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快速铺开且几乎没有遇到非常大的阻碍。
(二)“集体时代的集体”因何而亡?
紧接着,卢晖临教授描述了人民公社在短期内迅速消失的现象,尽管有个别地区如周家庄仍保留着类似毛泽东时代的生产体制,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人民公社在短短两三年内几乎完全消失。很多人注意到人民公社时期存在吃大锅饭、出工不出力等效率低下现象,并从生产效率角度解释集体制度的消亡,经济学的标准算法是劳动力的投入和产出,产出基本上是粮食的产出,他们搜集数据建立模型,得出农业停滞或者下降的结论。卢晖临教授认为经济学视域下衡量效率问题的方法有些简单,并不能真实评价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生产效率。
为了进一步引导在座师生“打开视野看效率”,卢晖临教授举例张乐天《告别理想》和曹锦清《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两本书,他们都讲到过效率问题,比如说生产队中的窝工现象。卢晖临教授指出在当时的体制下,在大多数生产队中窝工现象和工分贬值现象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其背后的原因就是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必须投入有限的土地上面。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生产队当时的窝工是人民公社支持国家工业化战略付出的代价,而不是人民公社制度设计本身就必然带来低效率。
另一个“打开视野看效率”的例子,就是集体时期大量劳动力投入农田水利改造和水利工程修建,尽管短期内无法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长远来看,这些基础设施对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卢晖临教授指出,人民公社在短期内迅速消失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国家和农民的意愿使然。在70年代末,随着政策和意识形态的压力放松,许多农民因集体制度未能显著改善其生活条件而选择分田到户,尤其是那些经营不善的村庄。然而,也有部分生产队通过艰难积累提高了生产水平和生活水平,他们可能并不倾向于彻底改革。但随着国家政策的导向,即鼓励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大包干,大多数的生产队最终都采取了类似小岗村的分田到户做法。这一过程中,国家意志在结束集体制度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那些保留集体体制的村庄在当时其实是不合潮流的,某种程度上有一点遮遮掩掩,甚至是不愿意让别人知道。
(三)对集体制度兴亡的三点评论
卢晖临教授在这一章节的最后,写下了以下三点对集体制度兴亡的评论: 1、集体制度诞生和成长于非常严苛的环境,还需面对经过两三千年小农生产方式培养出来的数亿小生产者,必然要在和这种生产方式之下的人性积习共生并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确立和完善自身。2、集体制度推动了中国的发展,但农民和农村也付出了代价。集体制度在其存续的二十年时间里,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3、农村集体制度消亡那个时点,恰好是这个制度经过痛苦地形成、发展和逐步稳定,正要破茧而出的时刻。到了70年代,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集体制度都到了一个逐渐向好的时期。
集体制度诞生并成长于极其严苛的经济与国际环境中,缺乏必要的工业和技术支持。这一制度面临着传统小农生产方式及小生产者意识的挑战,特别是要改造人的思想和行为以适应集体生产的要求。卢晖临教授举了在温州永嘉推动的联产承包的例子,在这个例子中,作为推动者的李云河试图在集体生产和小农传统之间找到平衡,但这一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这些挑战,体现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集体制度及其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80年代后李云河在《中国农村户学》中说,人世间有两样东西是最难克服的、影响力最大的:一个是地球的磁场,另一个就是家庭的这种影响力。
实际上在70年代,这个集体制度已经到了一个逐渐向好的时期,可是最后只能草草收尾,很多人付出了代价但是最后并没有收获很好的成果。“历史有时候就是这样,它总是充满了遗憾。”卢晖临教授以这样唏嘘的一句话,结束了对于集体制度兴亡的评论。
卢晖临教授举了公社时期的一首歌谣来说明公社制度的一种理想设计:“公社就是常青藤,社员就是藤上的瓜,藤儿连着瓜,瓜儿连着藤,藤儿越壮瓜儿越大。”因为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同的地方离这样的理想设计有着或近或远的距离,要想达到这个理想的就这个理想的设计需要一些条件,也需要时间,但是在70年代末却草草收尾。卢晖临教授感慨道:“好像历史走了个弯路的感觉,然后我们回归了正途。”
二、“后集体时代的集体”
讲完了“集体时代的集体”之后,卢晖临教授顺着时间的脉络,把眼光放到了“后集体时代的集体”上。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地推广,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因为在合作化之前是小农生产,然后现在大包干了,又是各干各的。这就是卢晖临教授在之前感慨的“好像历史走了个弯路的感觉”。
随之,卢晖临教授回忆起了自己在汪家村进行田野调查时写下的一段话:“在新建的村委会旁边,是当年的大队部,斑驳的墙壁上,‘农业学大寨’几个褪色的仿宋体红字依稀可以辨认。建筑是一个时代凝滞的记忆,若以此为衡量标准,这里差不多是整个村庄见证人民公社时代的唯一‘记忆’了。破败的建筑,不具有任何返修的经济价值,要不了几年,这里将成为一片瓦砾。但是,那个曾经影响地球上最多农民,给他们带去欢乐和痛苦、期望和失望的人民公社制度,也将如同瓦砾一样埋藏到农民的记忆之中吗?”并抛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看似在70年代、80年代初“消亡”了的集体,还留下了什么对我们今天产生影响?
卢晖临教授是这样回答的:“只要我们深入到农村社会,深入到农民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发现,无论是村庄权力结构、经济活动、家庭生活,还是道德和价值观念,在今天的农村与集体时代之间,都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虽然集体制度在生产方式上消亡,但其遗产也就是一直留下来的东西如土地集体所有制、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权仍然存在。这些遗产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特殊形式,还涉及成员的赋权和权利,体现了集体制度在当代社会中的持续作用。
虽然集体看似已经在70年代、80年代初“消亡”了,但实际上在如今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仍有少数村庄延续毛泽东时代的集体生产与分配体制。卢晖临教授随之向在座师生介绍了“后集体时代的集体”存续的三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类似周家庄的形式,村民在集体制度下生活水平相较于周边地区要更好。卢晖临教授这样描述周家庄:“这里没有劳动力外流,没有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没有赌博,没有住房竞赛。与那些背井离乡在‘世界工厂’里打工的农民工相比,与那些分田单干后守着几亩薄田勉强度日的农民相比,周家庄的集体经济为其成员提供了一个另类的,同时也更加有保障的工作和生活。”这样的村庄发展形式给我们这样一个启发:“找回中国农村发展之路,只能从改造小农经济入手,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最终恢复农村发展的主体性。”
第二种方式体现在例如通过村庄的区位优势和优秀带头人的引导等条件,发展集体经济,尽管村民可能更多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以江阴的山泉村为例,其集体经济收入突破一亿,通过充分盘活建设用地,引入企业,壮大集体经济,用于村庄建设和提供村民福利,同时组织丰富的文化活动。这种模式下,集体不再作为生产体制存在,而是通过带头人利用村庄资源,为村民提供福利和美好的生活环境,使集体以新的形式存续。
第三种方式是大量的普通村庄,它们虽然拥有集体的遗产,但多处于休眠状态,收入微薄。
三、集体与当代中国城乡社会的形构
卢晖临教授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多年以来城镇化率达到67%,大量人口从农村转向城市,“离土”是所有乡村共同经历的变化,在西方现代化路径中这导致了农民与村庄的终结,城市社会取代乡土社会,那么“中国的现代化是否会步欧美后尘,走上一条乡村衰落甚至终结,城市崛起甚至主宰的发展道路?”
卢晖临教授认为,中国可能走向一种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即“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在具体论述这一道路时,卢教授进一步讨论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乡村可能面临的衰落问题,强调了集体,尤其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在维持乡村稳定和乡村与城市联系中的关键作用。通过案例分析,如宁夏固原和江苏江阴、昆山的乡村情况,展示了尽管存在空心村现象,但乡村并未彻底衰落,乡村与城市间的联系也未中断。进一步探讨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如何在城市化扩张中保护乡村免受消失,并提到了政府在乡村振兴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最后,卢晖临教授指出乡村不仅是农民的物质家园,也是精神家园,即使在发达地区,乡村也扮演着城乡两栖生活的重要角色。
同时,正是因为集体的存在,村庄才得以在中国县域城镇化过程中被整体地纳入城市空间中,当代中国城乡关系才可能展现出一种互构共生的特点。因此,卢晖临教授指出,中国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要追求的前景,不应是欧美的一元化的城市社会,而应该是“城乡互构”的城乡社会。这种城乡关系下,城市和乡村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并因着彼此的沟通交流使得自身更加完善。
四、集体与共同体
在讲座的最后,卢晖临教授讨论了“集体”与“共同体”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卢教授认为“集体”和“共同体”这两个概念在某种程度上讲,意义最相近,也容易混同,所以有必要对二者进行辨析。卢教授指出,经过集体制度淬炼的共同体,与历史上存在过的其他很多共同体有着重要的区别。比如说宗族,它超越了单个家庭,将有着血缘关系的众多家庭凝聚、团结起来,并在一定范围内为宗族成员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然而,像宗族这样的传统共同体,都没有触动小家庭作为独立生产主体这一核心,它至多是在分配领域发挥一点损有余而补不足的作用,依赖的建立在血缘和地缘纽带基础之上的通财之义和体恤之情,无法阻止经济领域里不断加大的分化。集体经济共同体首先是经济上的共同体,它杜绝了经济领域两极分化的可能性,然后才是生活共同体、道德共同体。
卢晖临教授引入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中的观点,进一步辨析集体与共同体的关系问题。滕尼斯在他的书中探讨了两种理想类型:共同体与社会,分别对应本质意志(Wesenwille)和抉择意志(Kürwille)。“本质意志”源于内在、自然的情感和传统,强调整体性和共同性,而“抉择意志”则源于个体的理性选择和利益计算。卢晖临教授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未开化的本质意志,而在集体主义时期,制度设计和实践激发了更多的抉择意志,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社会形态。但是在当今市场经济和城市打工的背景下,人们仍然保持着与村庄共同体的紧密联系,参与其建设和发展。这种理性抉择与共同体情感的复杂交织,是十分值得所有人深入思考的……
五、交流提问
讲座结束后,陈少明教授率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概念实际上有两种类型,一种概念是我们把它设定好,然后用它来衡量事物的。另一种概念是有一个对象存在以后,然后我们来描述它,把它的内容展示给大家。卢晖临教授本次讲座的标识性概念“集体”就是后一种类型。
陈少明教授表示,卢晖临教授的讲座引起了自己的回忆和思考,对卢晖临教授对于“集体”的优缺点的评论表示了赞同,并顺着卢教授的思路进行了一些补充。陈少明教授一方面讨论了人民公社在组织农民和推进大型公共工程,如水利建设和道路修建中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提到了技术限制的问题、权力(power)和权利(right)不平衡的问题和人性的问题对集体制度效果的负面影响,说明了“集体”对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复杂影响。陈少明教授随之谈到了集体所有制与通常所说的公有制的不同,指出后者与国家权力紧密相连,如大型国企。而集体所有制下政府对农民土地使用和征用需征得同意并给予补偿,反映了其与公有制在权利归属上的区别。此外,陈少明教授还提及了农村与城市在经济发展上的差异,以及近年来农村面貌的显著改善。陈少明教授认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前景不应仅限于城市化,农村的发展同样重要。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徐俊忠教授表示,自己在听完卢晖临教授的讲座后深受启发,通过刘庄的例子他进一步说明了集体化在特定条件下的成功及其面临的挑战。
徐俊忠教授认为走向人民公社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个是水利设施的统筹规划,一个是产业的发展。他认为中国农村很难单独依靠土地的生产解决农村的问题,所以才有“工农商学兵”,也就是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但是在当时由于政策限制而导致乡镇企业,也就是之前提到的“工农商学兵”无法正常发展。徐俊忠教授进一步探讨了土地确权、流转对农业生产成本的影响,以及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争议和保护措施。最后徐俊忠教授强调要关注农村、进一步界定“集体”概念的内涵,他认为界定清楚之后,我们会在理论上更加自觉地去考虑它。
随着教授们精彩发言的结束,在座的同学们也积极地提出了自己对于讲座的感受和疑惑,发言的同学根据自身的专业情况,提出了“农文旅融合”“新村民和老村民”“强势村”等十分具体的现实问题,卢晖临教授对此一一做出了回答。卢晖临教授认为,新村民虽然不是传统村集体的成员,但可以通过合作社等形式参与到乡村的经济发展中,这也是以文旅推动乡村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他指出,在政治参与方面,一些地方已经允许常住居民参与村庄建设和管理的决策,包括选举和被选举权。然而,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利益分配上,放开限制可能会引发内部矛盾,因此需要谨慎处理。卢晖临教授对于“强势村”问题的回答围绕城市化进程中乡村集体土地制度和利益分配的问题展开,讨论了强势村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的优势地位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平等现象。卢晖临教授指出,在制度设计上应寻求更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平衡不同地区间的利益。
中国乡村的集体制度,如《诗经》所载“绵绵瓜瓞”般生生不息,在历史长河中织就了一幅跌宕起伏的文明图景。卢晖临教授以史为鉴,剖解“集体”这一深植华夏大地的文明根系——从合作化运动的乌托邦晨曦,到人民公社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再至市场经济浪潮下“未央”的藤蔓新芽,集体制度始终在断裂与延续间书写着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叙事。公社时代的“常青藤”虽遭制度寒冬,但其根系深埋土地,于改革开放的土壤中萌发新枝。今日城乡互构的共生格局,恰是这藤蔓攀援的当代显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