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第67期
2023年9月22日下午,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在中山大学南校园锡昌堂420课室举办了第67期“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本期研习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百余名师生参加。
本次研习会由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卢俊豪主讲,主题为“重思马克思的真理理论——兼论道德判断的真值问题”。中山大学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教授户晓坤担任本次研习会的主持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副教授龙霞担任评论人。
报告正式开始,主讲人卢俊豪首先对此次报告的背景进行了介绍。卢俊豪指出,此次报告旨在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当代英美分析进路的伦理学,尤其是元伦理学是否有相互推进的可能。他指出,此次报告是先通过追问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理论,再将其用于对道德规范性议题做出回应。在以往的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研究中,存在着列宁的解读与柯拉科夫斯基的解读两种不同的理解,而他们各自抓住了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不同的重要面向。在两者的基础上,卢俊豪博士得出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第三种理解,那就是一种类似于真理的“紧缩论”的理解。而这一理解则可以对当前元伦理学在道德判断上的争论予以推进和回应。因此,此次报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列宁的“阶级论”的诠释;二、柯拉科夫斯基的“实用论”的诠释;三、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辩证法内核;四、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对道德判断的真值问题做出的可能回应。
在讲座的第一部分中,卢俊豪博士指出,列宁理解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主要呈两个特征:其一是认为客观世界与绝对真理是独立于人类的客观存在;其二是强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立场和批判底色。就第一点而言,首先,列宁认为世界是不依赖于人类的客观存在。列宁反对将世界视为实质由社会性和社会组织构成,而是认为世界在人类活动之前便已经存在;其次,列宁认为,无论是相对真理还是绝对真理,都是客观真理;最后,列宁认为,真理的检验标准在于人类的实践与事物的客观本性相符合。就第二点而言,列宁认为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基于他们的自身的利益来歪曲地认识社会,而只有无产阶级的观点才能够真正地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由此,卢俊豪博士指出,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理解一方面要与马赫主义的认识论与俄国的社会修正主义思想划界;而另一方面则具有很强的符合论色彩。
卢俊豪博士认为,列宁的理解并未真正把握到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内核。在马克思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中,他反对一种对对象的”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因此,列宁仅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认知对象,与马克思的本意仍有一定差距。但是,卢俊豪博士强调,这一论断只是基于列宁对于真理理论解释的有限文本的批判,如果将其视作对列宁整体思想的论断,并不一定站得住脚。
在报告的第二部分中,卢俊豪博士介绍了柯拉科夫斯基对于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实用论阐诠释。卢俊豪博士指出,在柯拉科夫斯基对于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讨论文章中,他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理论更倾向于一种威廉·詹姆士的实用主义的观点。克拉科夫斯基认为,”马克思认知论思想的基本出发点是,人及其所在环境,之间的关系是物种与其需求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追问一个无人的自然,或者追问一个作为存在的存在,这是无意义的问题,只有在人类需求的总体性框架中追问自然才有所意义。综上,克拉科夫斯基认为,所有可能的认知,都是人类对有意识的自身与其所经历的外部阻力之联系的认识,这也是人类能够理智掌握的唯一对象。卢俊豪博士指出,柯拉科夫斯基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理解呈现为两方面的特点:其一是,人类的实践本身就是创造真理的一个过程;其二是,人的需求的满足被视为真理概念的主要内容。卢俊豪博士认为,柯拉科夫斯基在此处的理解相比于列宁,更贴近与他对马克思真理理论的理解,但是这一理解仍是有问题的。
在报告的第三部分中,卢俊豪博士指出,无论是列宁的诠释还是柯拉柯夫斯基的解读,都忽略了马克思辩证法区别于以往辩证法的两大内核。列宁虽然强调了从相对真理到绝对真理的辩证认知过程,也捕捉到知识本身内在蕴含的阶级要素和阶级立场,但是他对外部世界与客观真理预先存在的预设并不符合马克思对世界和自然的理解;柯拉科夫斯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思了列宁的相符论的真理观,但是他所理解的自然和外部世界始终是一种一般性的,人化的自然,而这一种理解并没有深入到对对象与客体的内在结构——经过具体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得出的社会性结构。卢俊豪博士再次强调,这样的论断只适用于所探讨的两位哲学家的具体文本,而并不是对其整体思想的评判。
在此基础上,卢俊豪博士提出了马克思辩证法区别于以往辩证法的两大内核。首先,马克思的辩证法以社会知识和真理作为认知目标,而不以物理世界,自然科学等一般性的人类知识作为认知目标;其次,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一种具体的辩证法,是以政治经济学分析为实践依据,而不是一般性的,抽象的辩证法。基于这样的理解,卢俊豪博士认为,马克思的真理理论更类似于一种真理的紧缩论,也就是说,真本身并不指称任何实质性的性质。依照这种紧缩论的马克思主义真理理论的理解,卢俊豪博士将马克思的真理理论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意识形态的部分,即历史上的真的范畴仅仅是一种特定的意识形态,而不代表某种真所具有的性质;其二是社会实践的部分,即真是一种实践之真,只有回到实践化,社会化的世界当中,才能够得出真。我们无法得出某些真的性质或抽象的真的关系。
在报告的第四部分,卢俊豪博士指出,道德判断的真值问题本质上并不是一种脱离人的需要和社会历史语境的纯粹理论问题,而是一种从“理论之真”紧缩为“实践之真”的社会现实问题。卢俊豪博士简要地介绍了元伦理学在道德判断真值问题上的发展历程,他认为,元伦理学就道德判断问题的产生的争论,其核心在于它们试图解决以下三个问题:一、如何解决道德判断的真值依据;二、如何界定道德推理的有效性、三、如何理解日常道德话语和道德行为的“实在论外表”。
最后,卢俊豪博士认为,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真理理论,我们可以对这三个问题展开回应:首先,道德判断的真值问题本质上并不是一种脱离人的需要和社会历史语境的纯粹理论问题,而是一种社会现实问题。基于社会既定现实和人类既往实践而形成的稳定价值关切,必定引发相应的伦理实践。各类具体的道德判断既来源于人类的物质生活实践,又使得“道德”成为一种为人类所创制的“社会实践”。这一创制并不是主观的,而是客观的,它具有我们人类无法超越的现实基础。通过创制的结果,人类会产生相应的实践,因为人类具体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总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总是在具体的社会关系中展开的,因此这一实践并不是永恒的,也不是虚幻的说教。因此,道德推理、道德判断的依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也是一种开放、动态并朝向人类福祉和社会发展的辩证道德”真理“,而这一真理则是作为道德判断和道德推理的依据。按照这样一种”真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人类现实实践中稳定的伦理关切就成为了道德真理的全部内容。这样的真理观似乎使得道德判断的真值问题已足以解决:我们无须背负认知主义的沉重形而上学负担;也不用遭受非认知主义者时常遭受的相对主义、虚无主义之责难,因为社会现实和在既定的社会现实下的实践具有客观的依据。这样一种稳定的伦理关切可以为解决道德分歧、作出道德判断、践行道德实践提供一种可用的视角。
在评议环节,评议人龙霞副教授指出,可否就”稳定的伦理关切“这一说法提出更详细的解释?这一伦理关切为何能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关切呢?主讲人卢俊豪对评议人的问题做出了回应。就第一个问题,卢俊豪博士指出,我们无法得出具体的确定的稳定的伦理关切集合。我们可以使用布莱克本的”最佳可能的态度集合“概念来理解这一关切集合。这一集合是可变的,而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当下的人们所产生的具体的态度集合,但是它仍有客观的基础。就第二个问题,卢俊豪博士首先区分了两种意义下的”马克思主义“,一种是带有特定的价值立场,基本的实践倾向的具体理论;第二种则是指抛去既定的价值立场,强调马克思本人所使用的方法论的面向。卢俊豪博士指出,他是在第二种意义上所使用”马克思主义“的,或许将这一进路称为”马克思式“的伦理理论较为妥当。评议人龙霞副教授进一步向主讲人提问:这样的”马克思式“的伦理理论是否是指从生活世界当中,通过描述而提炼出来的马克思主义的伦理学?主讲人卢俊豪回应到,对生活世界的描述,与如何将对生活世界的描述证成为我们应当以这样的方式生活是不同层面的问题。最后,龙霞副教授向主讲人再次提出问题:首先,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中,我们就在马克思主义中”是否存在规范性的真理“的规范性议题是否能够进行讨论?许多学者并不认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这样一种规范性的真理。主讲人卢俊豪区分了讨论规范性议题的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诸如是否存在规范性的真理的维度;第二个维度是,在当前政治哲学与伦理学聚焦的规范性议题当中,我们通过使用马克思的理论是否能够对这些问题予以回应的维度。卢俊豪博士表示,本次报告主要是集中在第二个维度对规范性议题进行讨论。
在讨论环节,参与者踊跃提问,积极讨论。在报告最后,户晓坤向卢俊豪赠送了讲座海报,感谢了报告人和评论人以及线上线下参与活动的学友,并宣布本次研习会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