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第65期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27

2023年4月17日下午,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在中山大学南校园锡昌堂504会议室举办了第65期“逸仙实践哲学研习会”。本次研习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100余位师生参加。

本次研习会由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黄旺副教授主讲,主题为“论作为法权现象的商品与劳动力价值——兼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意志与承认问题”。南方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暨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成员马万东担任本次研习会的主持人,中山大学哲学系暨马哲所教授户晓坤、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陈良斌担任评论人。

在报告开始前,主持人马万东向与会师生表示欢迎,介绍了本次研习会的主讲人和评论人。

黄旺在报告中指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存在着诸如“意志”“承认”这样的法权概念作为隐蔽前提,这意味着只有从法权现象和法哲学原理的角度去理解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将经济现象理解为法权现象,才能令人信服地捍卫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首先,劳动力价值概念的背后的法权、意志与承认等法权现象决定了一种自然力能否最终凝结为商品的价值,并且也能够回答为什么纯粹的自然力能够无偿地被人类占有。其次,法权现象的理解方式是通过回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研究进路而得出的结论,因为马克思的研究正是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出发,通过批判黑格尔的国家学说然后逐步地进入政治经济学批判,并以此代替了最初设想的市民社会批判。最后,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论题概念与操作性概念区分开来,可以进行一种症候式的解读。思想家对于论题概念有着充分的理论和方法自觉,然而,对于那些为了解决问题所借助的操作性概念,思想家则往往是在无意识、不自觉的状态下使用它们。法权、意志和承认的概念正是这样的操作性概念,这说明了任何一个思想家在方法论中都不可能彻底地反思所有东西,同时这也意味着可以从马克思的思想中看到他看不到的问题。

在引出法权现象的视角后,黄旺开始分析作为法权概念或法权现象的商品与价值。首先,对商品的理解要穿透两重幻象,第一重是商品之间的关系网络,第二重是商品背后的人的关系网络。其次是以自由意志的角度理解一般自然力和作为法权的自然力。这涉及到从黑格尔到马克思的理论路线,即意志的双重规定与法权的双重论证。再次是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法权斗争,以及为什么资本家可以无偿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最后是意志颠倒与拜物教的问题,以及对宽特观点的考察。宽特认为,我们要从法权,从承认的现象去理解商品、劳动力和资本,并且需要在马克思那里补充一个伦理学的环境,但黄旺认为,法权斗争和承认理论本质上不是伦理学的概念,而是唯物论的概念,仍然是经济现象。

报告结束后,活动进入了评论环节。

户晓坤指出,黄旺在报告中将商品与劳动力价值作为法权现象来讨论,从而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所隐匿的意志与承认问题揭示出来,并且衔接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提出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这一更早期的问题意识中,这样独特的出发点、研究视角,以及区分议题概念和操作概念的方法论,是非常具有启发意义的研究路径,让人觉得受益匪浅。尤其是对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一般性把握是从古典经济学的背景切入的,特别是当马克思说,转向物质利益的领域之后,关于市民社会的科学,就成为在法哲学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之间马克思所依傍的理论背景和分析范式。

户晓坤提出两个可进一步阐释的问题。其一,对于马克思而言,法权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在问题意识、概念工具、研究范式等方面都已经有了新的开端,如何在商品的价值形式分析中进一步将两个方面统摄起来,是否需要更为充分的论证?其二,如何看待法权斗争和阶级斗争之间的关系?

陈良斌指出,黄旺的报告有四个特点:首先是新颖,无论是主题还是观点都是非常耳目一新引人入胜的,尤其是论证思路突破常规;其次是缜密,论证层层递进,推演非常严密;第三是透彻,对商品、劳动力价值等概念做出了非常充分且具有说服力的论证;第四是深邃,涉及到非常深层次的问题。但以黑格尔法哲学的论证来代替马克思的论证似乎预设了一个前提,青年时期的马克思与资本论手稿时期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在思想立场上并不是完全一致的,还需要补充马克思的一些论证,不然可能会影响到整个论证链条的顺滑性。其次,马克思的无产阶级解放最后是消除阶级的,这是否意味着经济斗争最终走向阶级和解?能否将普遍均值的国家理解为使失衡的阶级关系重新平衡?普遍均值化的国家可能是尼采式的末人社会,这和自由人联合体是南辕北辙的。最后,政治经济学批判和法权批判最后都被统合到了力量维度的批判,力量维度能否作为黄老师整个论证架构当中的最后一种本质?

黄旺对上述评论逐一作了回应。针对户晓坤的问题,首先,在法权论证的思路和古典政治经济学论证的思路的关系问题上,虽然二者在比较基础的层面上存在共同点,但古典政治经济学并没有以抽象的、结构主义的网络关系来处理诸如商品、劳动力价值的概念,这构成了二者根本的差异。其次,阶级斗争和法权斗争的关系,本质上都是同一种斗争的表现形式,问题在于不同斗争方式的力量不同,某种斗争形式在最后取得了优势。针对陈良斌的问题,黄旺承认,由于法权概念在马克思后期处于被压抑状态,因此是否马克思前期和后期在法权问题上实际立场完全一致,还可以做进一步考察;其次,关于经济斗争走向阶级和解的问题,黄旺认为,阶级斗争最终目的就是实现阶级和解,而阶级的和解也意味着阶级的消失,但无阶级的社会不意味着无矛盾的末人社会,社会不可能是无矛盾的,缺乏矛盾与压力的社会必然死亡。

深圳技术大学邓盼老师、中山大学哲学系凌菲霞副研究员、中山大学哲学系王兴赛副研究员、朱晨飞硕士生、代文勃硕士生以及线上学友就报告相关内容向黄旺进行提问。主持人马万东、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主任徐长福教授就有关话题与黄旺作了进一步的交流。

讨论结束后,马万东向黄旺赠送讲座海报,并对黄旺、户晓坤和陈良斌表示感谢,同时感谢与会师生对本次研习会的关注和支持,最后宣布本次研习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