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哲学讲堂第31期
2021年12月3日下午,中山大学实践哲学研究中心和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在锡昌堂515会议室联合举办了第31期实践哲学讲堂,共有师生三十余人参加。
本次讲堂的主讲人为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田海平教授,主题为“比较哲学方法问题”。中山大学哲学系杨玉昌副教授担任本次讲堂的主持人,马天俊教授担任评论人。
在报告开始前,杨玉昌向与会师生简要介绍了田海平,特别介绍了田老师在伦理学领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在报告环节,田海平首先阐述了在研究比较哲学及其方法时面临的三个元问题,即哲学形态的“一与多”“古与今”“中与西”的问题。借助对上述问题的讨论,他提出了一个比较哲学的理论模型,它包括比较项A与比较项B以及二者的基础或共性C。他结合儒家伦理的现代性问题,进一步阐明比较哲学视域中的道德形态学方法。最后,他强调,人们需要深入反思比较哲学开出的道德形态学方法的意义,从文化政治和观念史的意义上重审比较哲学的启蒙视角。
田海平报告结束后,马天俊做了细致的评论。他指出,逻辑上总是需要一个体现比较项A和B之间的共性C,但这个共性不能是一个现成的、固定的、先验的东西。因此,它毋宁说是动态的,在过程中不断循环或反复进行的。他对田海平在文中对西方中心主义、本质主义的批评提出了不同见解。他进一步指出,如果回避了道德生活或者文化生活里暴力、压迫等问题,道德形态学的比较方法之要紧性似乎不那么显著。
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叶甲斌认为,从理论上讲,A和B之间只要有一个C,就必然存在许多的C,紧接着的问题便是在众多的C中如何选择一个既有可比较性又有比较意义的C。他指出,文中虽提及“古今”“中西”问题可能互相混淆,但没有提供一套辨明这两类问题的大致方法或标准。
中山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卢俊豪提出,在诸多道德形态中如何确定某一种形态代表的方向,这是一个问题。与此相关的另一个问题是,道德形态学是否可能导致道德相对主义。
南开大学哲学院博士后周宏胤指出,田老师的上述理论模型实际上包含了两类不同的C:一类是作为总体的C,另一类是它的属性。他认为,这一区分有助于构建上述理论模型与“尊重差异、面向他者的开放性总体”之间的理论关联。
另有其他与会师生就报告内容提出问题。田海平教授对上述问题均给予回应,并再次阐述了他对比较哲学方法问题的思考。
在活动的最后,主持人杨玉昌向田海平赠送了活动海报并合影留念。
【来源:“中山大学哲学系”微信公众号2021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