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哲学讲坛第27期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4-09

    2021年3月29日上午,实践哲学讲坛第27期在锡昌堂420教室如期举行。本次讲坛的主讲人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阎孟伟教授,主持人为中山大学哲学系的徐长福教授,评论人为南方医科大学马万东副教授。本次讲坛的主题为“从实践哲学的两个维度看马克思实践哲学与黑格尔实践哲学的根本区别”。

    阎孟伟教授认为若要对黑格尔的实践哲学与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进行比较,首先需要对“实践哲学”及其理论特征有一个清晰的理解。在马克思之前,占主导地位的实践哲学可以说,虽然不是很精准,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实践哲学。黑格尔的实践哲学(法哲学)可以说是理性主义实践哲学的最完整、最系统的发展,它使这种实践哲学的思想范式几乎走到了理论的尽头。也就是说,在黑格尔那里,理性主义的实践哲学几乎已经穷尽了用终极性真理在自身内部构造全部实践哲学理论的可能性。如果不突破这种理性主义的范式,实践哲学就不会有进一步的实质性的发展。而真正突破这个理论范式的正是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理论。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可以称之为唯物主义实践哲学,其产生的标志就是他在1845年春写下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在此之前,马克思的确像阿尔都塞所说的那样,是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为代表的传统理性主义思维范式中,按照这个思维范式的问题框架(总问题)提出并解决由这个问题框架衍生出来的问题。

    演讲结束后,阎孟伟老师与在场的老师、同学们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场同学、老师们收获颇丰,讲坛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