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论坛第112期
曹天予教授主讲马克思论坛第112期
2016年12月26日,中山大学锡昌堂420室,由中山大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主办的中大马克思论坛第112期,有幸邀请了美国波士顿大学曹天予教授讲“唯物史观和社会契约”。徐俊忠教授担任主持人,吴重庆教授担任评论人。
曹天予教授指出当下自由主义霸权地位,回顾了在世界史中的马克思和自由主义,指出弄不清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自由主义,就不能确切的把握当前的社会思潮,改造扬弃自由主义。
曹天予教授指出两类自由主义者,一类是斯密、哈耶克为代表市场原教旨主义,遵循自然理性,顺从“无形之手”引导,强调法治,坚守个人的自由,但社会变成丛林法则放任弱肉强食。另一类是以罗尔斯为代表道德理想主义者,崇尚理性建构,拒绝自发涌现,力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设计更加合理的社会契约,如罗尔斯的正义论、德沃金的平等自由主义、哈贝马斯的人权自由主义等。曹天予教授指出这样的理论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历史上没有任何社会结构是通过契约建立起来的;其次他们的理论起点个人的道德权利只有通过背景理据才得以证立;最后契约论以理性(理性个人的理性谈判)为标榜,但却有非理性为其明显特征,某些契约只有通过某些形式的强制才有可能或非理性的选择。
马克思主义出发点是出于社会关系网络的的个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的“物”是指物质生产和生活条件,在辩证互动中生产力制约着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各自都具有相对对立性,不能做出简单的还原论或决定论的解读,相对独立性和最终制约之间是复杂的辩证关系。社会结构内部存在着大量界面,相对独立性、制约关系和能动的反作用,最后要通过文化和政治在界面上实现,道德不是政治的基础正当性的来源,经济才是政治和道德的基础。唯物史观的价值观包含历史主义和多元主义,与保守主义和价值虚无主义针锋相对,更加追求社会公正,提供认识其他价值体系的前提和评判标准。
曹天予教授从改造世界的角度比较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结构主义、行为主义的主题理论等进行比较,认为规则只有经过行为主体的解读才能成为主体行动的内在驱动力,才产生意义。制约结构的规则存在内在的矛盾,许诺和现实之间永远存在鸿沟,通过其内在批判性、对话语权的解读、甚至是对现有规则的颠覆,为行为者行为主体自由提供可能。最后曹天予教授认为自由主义从原子化个人出发无法解决集体理性的问题,而唯物史观中个人与集体之间是分化而非建构的过程,为集体理性的存在提供本体论的基础,一种现实的可能。
徐俊忠教授认为曹天予教授为我们澄清模糊的概念和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吴重庆老师从自由主义在中国流行、儒学社会主义的复兴、科学社会主义等方面进行回应。其他老师和同学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的热烈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