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哲学讲坛第6期
Thomas Robinson教授主讲实践哲学讲坛第6期
“实践哲学讲坛”第六期于2014年9月15日下午在中山大学南校区锡昌堂211讲学厅举行。本期讲坛主题是“民主和后期柏拉图”,由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哲学系和古典语言系的荣誉退休教授托马斯·罗宾森(Thomas Robinson)主讲,徐长福教授主持,马天俊教授评论,江璐博士翻译。托马斯·罗宾森教授曾任多伦多大学哲学系主任,并担任过古希腊哲学协会主席、国际柏拉图协会主席等职,现任国际古希腊哲学协会名誉主席,研究重点为前苏格拉底哲学和柏拉图。
托马斯·罗宾森教授通过对“强人”模式的民主、“自由生活或死亡”模式的民主、“市场”模式的民主、“美德”模式的民主等方面的阐述,引出了关于柏拉图认为最可让人接受且有机会被实现的民主模式的深入探讨,并进一步对柏拉图在《国家篇》和《法律篇》中提出观点的异同进行了比较。罗宾森教授力图通过对不同国家的人们努力并持续创立不同模式的民主这一情况进行分析,全面评价柏拉图理论的哲学、政治和社会价值。
罗宾森教授指出,《国家篇》和《法律篇》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区别。第一,从社会本体论角度分析,《国家篇》中的所描绘的社会是范式性的,而《法律篇》中所描绘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实践例子,是一个可以实现的真实的国家。第二,在《法律篇》中,教育是要面向所有公民的,无论男性还是女性。第三,在《国家篇》中,社会拿来作为其目标的美德的建基不是一组神灵,而是超越神灵的东西——至善之形式。在《法律篇》中,是神灵自己来做建基的,而且只是一个神,即世界之理性灵魂。此外,罗宾森教授还列举并阐述出了一些在《法律篇》中被大众所认可的思想,即:共同利益、问责性(在职的人,在有限期内拥有被问责性,并且在离职的时候,要接受监查员的仔细审查)、“量化”的财产体系、针对所有男性和女性的教育的普及、刑罚尽可能为纠正型等。同时,罗宾森教授也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即他认为如“全民教育”、“自由和公平的选举”等民主生活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当代民主主义者普遍意识中的一部分,即便这些源自柏拉图的关于民主的理念可能会与一些有害的思想一起出现,但这些民主思想也已经为人们追寻最好的民主理念做出了巨大贡献。
马天俊教授认为,罗宾森教授借助对柏拉图思想的介绍,充分展示了其历史和学理方面的意义。同时,关于“普遍教育的需要”、“对公职人员问责的需要”、“对刑罚尽可能为纠正型的需要”等观点的论述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在讲座的最后环节,现场师生针对柏拉图的隐喻、民主政体、中国政体形式等方面与罗宾森教授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在热烈的互动中,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