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哲学读书会第5期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2-02

  2017年6月21日下午,“实践哲学读书会”第5期在锡昌堂420室举行。本次读书会领读人是曲轩同学,阅读的文本是科亨(G.A. Cohen)的《自由与金钱》(Freedom and Money)一文。该文虽然是科亨为其导师以赛亚·伯林撰写的一篇纪念文,但作者开宗明义,既表达了对导师的崇敬之情,又毫无避讳地阐明了其与导师在政治问题上的分歧,其中包括理解自由的分歧。文章的主体部分就是科亨以分析哲学的方法对自由与金钱的关系所作的论证。

  论文由包括附录的七部分组成。在第一、三部分中,科亨首先把问题导入左-右翼的争论框架里,并以伯林和罗尔斯为例,指出他们在有关政府职责的规范性论证中,没能将右翼立场贯彻始终。不过,科亨在此文中主要针对的是右翼立场关于自由与金钱的概念性论证(见译文第375页,英文pp. 3-4):

  前提(1)(他人的)干涉(的可能性)而不是手段的缺乏损害了自由。

  前提(2)缺乏金钱就是遭受到手段的缺乏,而不是干涉(的可能性)。

  结论:贫穷(金钱的缺乏)并不导致自由的缺乏。

  科亨主要反驳的是前提(2),并在第二部分中展开论证。科亨认为(参见译文第383页,英文p. 12),在我们的社会中,金钱具有不同于其他能力的特殊性,因为它决定了自由的分配结构,进一步说,它的价值就在于给予自由。在第四部分中,科亨通过对比金钱与政府使用券(government entry-ticket),强化了这一论证。他认为(参见译文第391-392页,英文pp. 19-20),金钱实际上是使用券的一般化形式。它“等于”自由但并“不是”自由,因为不同于政府使用券,它不是获得自由的充要条件,而只是一个INSU条件(即一个充分不必要条件中的一个必要不充分条件)。

  文章的第五、六部分主要是评论。在第五部分,科亨引入马克思主义的视角,强调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穷人是不自由的,金钱是“一种社会力量”和关于获得各种资源的“社会资格”的“共同认识”(参见译文第395页,英文pp. 22-23)。在第六部分,科亨表示不赞同以财产权为自由作辩护,因为财产权涉及道德权利的正当性。附录部分是科亨对其学生乔纳森·沃尔夫的回应,其中区分了自由(freedom)与自由权(liberty)。自由权的重要性在于涉及到人之为人的地位与尊严,它以不同的方式与“特定条件下”的(例如他人的、可能的和将来的)自由相关。

  邓伟生老师首先就科亨作为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作了背景性导入,指出其立论的主要特点:基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批评自由主义,并用分析哲学的方法为马克思主义作辩护。而科亨治学的另一个特点在于,将学问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生命困惑紧密相连。之后,曲轩对论文内容作了梳理,并指出中译本当中一些欠妥之处。她对科亨的论证持基本肯定态度,但在随后的讨论中也意识到其中值得商榷的一些地方,例如科亨这一作为概念性论证在经验直觉中的普适程度。现场展开的讨论还涉及对INSU条件的理解以及对其论证效力的质疑,科亨在文中对伯林的质疑是否成立,资本主义的社会性质在科亨论证中的作用等问题。邓老师在讨论中再次提醒大家注意科亨在概念性论证和规范性论证之间的区分,并且针对曲轩关于论证的陈述作了重要补充和强调。

  最后,邓老师对本次读书会作了简要总结:从文本内容上来说,尽管论文的第一、三部分并非论文的主体部分,甚至舍去这两部分都将无损文章论证的完整性,但正是从这两部分中,我们可以学习科亨阅读经典文本的技巧,体会其敏锐的分析视角,尤其是通过对概念作微小却重要区分以及对论点的勾连,使相关论证能够有的放矢。从读书会的形式上来讲,由于自由讨论的时间充裕,参与者对主动权也把握得较好,所以是本学期较为成功的一次经验。